然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些绿地的归属并非一概而论。大部分情况下,社区绿地归属于业主共同所有,除非它们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比如与城市公园或绿化带相连的部分,或者是政府投资的绿化设施,这些则归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在产权证书明确标明绿地为个人所有的情况下,才不归属业主共同所有。
购房人在选择时应注意,开发商宣传的绿化率通常指的是绿化覆盖率,而非严格的绿地率。国家对绿地率有严格规定,例如公共绿地包括公园、小游园等,需满足一定的宽度和面积要求,并保证70%的绿化面积和日照要求。而宅旁绿地等私人区域的计算标准也与公共绿地相同,同样要求不计入部分特定用地。
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内的绿化,属居民私有绿地的绿化,由区内居民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这强调了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在维护绿地方面的责任。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这确保了私人和企业对所属绿地的管理与维护。
公共绿地 居住区内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其中包括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盖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上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公共绿地应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尤其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
组团绿地的缺点: 空间布局受限。 管理维护成本高。 生态环境质量易受影响。详细解释如下:空间布局受限。组团绿地的设计往往受到地形、建筑、道路等多方面的限制,导致其空间布局相对固定和有限。
缺点:设施集中,环境问题突出。组团式 成因:由于若干块不连续城市用地,块与块之间被农田、山地、河流、森林等分割而形成的。优点:每个组团可以就近组织各自的生产和生活。缺点:用地分散,联系不便,市政建设投资大。
城市由于受自然条件因素(如用地、河流阻隔等)的影响或在人为因素的作用下(主要是规划和控制),建成区以河流、农田或绿地为间隔、形成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众多团块状城市地域形态,称为组团式城市。如我国重庆市市区,由于受山地地形和河流的制约,形成了有机疏散成组成团的地域形态。
组团绿地的布置形式包括以下:1:、庭院式组团绿地 林阴道式组团绿地 山墙间组团绿地 结合公共建筑,社区中心的组团绿地 临街组团绿地 独立式组团绿地 庭院式组团绿地:位于建筑组群围合成的庭院式的组团中间、平面多呈规则几何形,绿地的一边或两边与组团道路相邻。
组团绿地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块状绿地 块状绿地是组团绿地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它通常以集中的绿色空间存在,规模较大,具有较为完善的绿化设施和休闲空间。这种绿地形式能够提供丰富的植被覆盖,有利于改善局部气候,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的场所。
组团绿地是共用绿地的一种形式,面积不大,靠近住宅,居民尤其是老人和儿童使用方便,是居住区最普通常见的绿化形式。组团绿地,一般在居住组团小区中常见,居住组团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由若干栋住宅组成,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是居住生活聚居地。
这种设计的特点有自由式、混合式。自由式:布置灵活,采用曲折迂回道路,可结合自然条件、如冲沟、池塘、山岳、坡地等进行布置,绿化种植也采用自然式。混合式:规划式与自由式结合,可根据地形或功能的特点,灵活布局,既能与四周建筑相协调,又能兼顾其空间艺术效果。
1、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2 开放式绿地 此类绿地旨在引导居民进入,为其提供休憩场所。通常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2、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2 开放式绿地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绿地是城市绿地的简称。城市规划术语标准中指出,城市绿地是指城市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道路绿地等。
1、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道路绿带设计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4·5—6·0m,最小宽度为1·2—1·5m。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住宅区绿化设计规范如下: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3、城市绿地设计的管理与实施依据了建设部建标[20023 85号文的通知,旨在推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与相关机构共同制定了这项规范。
4、开放式绿地设计需遵循CJJ 48-92标准,特别重视总设计、功能分区、出入口与游步道、广场设置以及架空线路处理。功能分区需根据绿地规模、位置和周边道路条件,满足不同居民需求,特别是为老人和儿童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应远离住宅。
5、公共绿地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计规划规范 公共绿地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规划必须科学合理。规划应考虑城市整体布局、绿地功能需求、生态环境等因素。绿地的布局、面积、形状等都要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确保绿地的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
1、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2、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3、一般的,居住组团占地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居住300~800户,若干个居住组团构成居住小区。
4、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 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