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所需用地和资金,逐年增加绿地面积。 第四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2、第二十三条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城市整体风貌特色、空间景观结构、公共空间系统、实施运作机制等内容,组织编制城市设计。 编制城市设计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召开论证会,并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绿色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1、苗木一般进入“原材料”科目核算。详细解释如下: 苗木的会计分类:在会计记账中,苗木通常被归类为“原材料”科目。这是因为苗木主要用于种植或培育,最终可能用于销售或绿化工程等,属于企业的存货之一。将其纳入“原材料”科目核算,有助于企业准确记录存货数量、成本及变动情况。
2、园林绿化公司项目中用了自己公司的苗木,如果是进行了绿化。生产的苗木如果放在库存商品中,直接出库。汇算清缴进行视同销售。
3、会计处理方式:当企业购买绿化苗木时,应将其成本记入固定资产账户。随后,可以通过折旧的方式,在苗木的使用寿命内分摊其成本。这样处理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和使用情况。总之,绿化苗木应记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为行业标准。没有GB开头的国标。
2、园林绿化规范有: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6〕235号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相关指标解释5部分。
3、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支撑物应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30 cm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三日内浇透第二遍水,十日内浇透第三遍水。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4、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高大乔木不宜使用。 15 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16 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材料。 17 参照《北京地区城市屋顶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5、年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新修版) 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修正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热带滨海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律分析:应包括以下子目: 起挖乔木 场外运输苗木 栽植苗木 整理绿化地(如果移植到同一块地上)。 一定时间的养护管理。 以上苗木是土球苗木还是套裸根苗木,根据业主要求、施工方案等确定。
《安全标志》。苗木三证一签中的三证指的是《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签指的是《安全标志》。这些证明和标志是保证苗木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于购买和使用苗木的消费者来说,检查苗木是否具有这些证明和标志是非常重要的。
“三证”是指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产地检疫证。“一签”是指苗木标签。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审批局核发。检疫证由森防站核发,苗木质量合格证及苗木标签由种苗管理站发放。各项造林工程不得使用无证无签苗木,否则,所使用苗木按假冒伪劣种苗论处。